第四章——处罚原则
1、使用不雅或不恰当账号的,社区保留取消其会员资格的权利。
2、利用社区资源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进行阻止,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3、违反言论规则的,论坛管理人员有权直接删除其违规的言论,并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版面封杀、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
4、利用论坛Bug进行任何活动的,社区将视违法情节和危害结果,对其做出部分或全部权限关闭,比如全区封杀、IP拒绝、直至注销账号等处理,并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5、社区系统记录可以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电子信息证据提交国法司法机关。
6、论坛用户若出现下列情况任意一种或几种,论坛有权暂停或取消该帐号:使用不雅或不恰当ID和昵称;从事非法商业活动;在各论坛发表含有猥亵、****、人身攻击和反政府言论;有造谣、诽谤,或恶意中伤他人行为;模仿论坛管理人员ID,用以假冒管理人员或破坏管理人员形象。
7、凡文章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论坛管理人员有权不提前通知作者直接删除,并依照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论坛有权对其做出暂停或取消该帐号:
7-1.不符合相关论坛发文规定的; 7-2.符合版面主题或规定,但意图不良的; 7-3.标题空洞,内容无实际意义或无具体内容的; 7-4.同一文章重复发表或同时贴在五个以上论坛的; 7-5.恶意发布广告; 7-6.转载,但无版权信息的,或有版权信息,但同时连续转载数量超过具体版规定的; 7-7.文章内容或个人签名会包含有严重影响网友浏览的内容或格式的; 7-8.发布木马连接导致其他用户的利益受损者; 7-9.发布淫秽图片,色情网站; 7-10.用任何形式公开或私下交易用户注册ID、用户注册ID内的个人资料; 7-11.在任何版面公布用户登陆IP以及IP地址具体地理位置;
8、不得利用论坛名义进行任何非法活动,如发现此类情况,论坛有权删除帐号。论坛将保留追究责任人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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